2021年11月28日,根据《关于做好全省煤矿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40号)、《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的若干措施》(鲁办法〔2021〕1号)等文件要求,济宁市能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公司编制的《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井田内田楼等七个自然村压煤搬迁可行性研究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听取了汇报,查阅了有关资料,经质询和讨论,专家组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最终同意通过评审。
高庄煤业有限公司井田位于济宁市微山县境内,面积33.1503km2,核定生产能力300万吨/年。矿井采用立井分区集中下山开拓方式,主采3上、3下煤层。井田范围内共划分2个水平,六个采区。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
高庄煤矿井田范围内地面村庄密集,村下压煤问题突出,田楼、黄村、常口南村、常口北村、渡口二组、夏庄和夏刘庄等七个自然村庄压覆西七采区大量煤炭资源,如能将七个村庄搬迁,将会大大延长矿井服务年限。依据高煤公司地表移动变形观测及分析资料,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通过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确定了采用村庄搬迁全采方案是可行的。